【时 效 性】 | 哈地税发[2001]17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8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黑龙江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分局、县(市)局:
关于哈磁股份有限公司等五户企业广告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经请示省局同意,2000年暂按下列规定掌握执行:
一、2000年1-6月份广告费据实扣除。
二、2000年7-12月份广告费按销售收入的2%扣除。
三、五户企业名单:1.哈磁股份有限公司2.哈尔滨飞云实业有限公司3.黑龙江省五常葵花药业有限公司4.哈尔滨华雨制药厂5.哈尔滨红太阳实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