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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哈磁股份有限公司等五户企业广告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哈地税发[2001]1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黑龙江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分局、县(市)局:

    关于哈磁股份有限公司等五户企业广告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经请示省局同意,2000年暂按下列规定掌握执行:

    一、2000年1-6月份广告费据实扣除。

    二、2000年7-12月份广告费按销售收入的2%扣除。

    三、五户企业名单:1.哈磁股份有限公司2.哈尔滨飞云实业有限公司3.黑龙江省五常葵花药业有限公司4.哈尔滨华雨制药厂5.哈尔滨红太阳实业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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