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关于第三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获得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时 效 性】 国税函[2002]76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9
【法规层次】 117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近接《宋庆龄基金会关于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函》(宋基会字[2002]38号)。函称:为了促进中日友好关系的发展,加深两国人民之间的交流和理解,宋庆龄基金会拟于2002年9月在北京举办第三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颁奖活动,对我国年轻一代在对日学术交流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进行奖励,并申请对第三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获得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个人获得的第三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的奖金,属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文化方面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