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粤地税发[2001]167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9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广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和纠正违反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1]5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市按照总局的要求,迅速做好该项工作。
属于《通知》第二点情况的,请各市按总局要求填写《清理和纠正个人所得税违规政策情况统计表》,并于7月8日前书面上报省局;属于《通知》第三点情况的,请各市按总局要求填写《清理和纠正个人所得税违规政策情况统计表》,并于7月30日前书面上报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