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委托”贷款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0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