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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闽国税流[1998]7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福建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省辖市各税务分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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