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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内地税发[2005]2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内蒙古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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