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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

【时 效 性】 建安[2012]2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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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122,你省铜仁市玉屏县玉屏舞阳欣城A8号楼工程,塔吊在顶升时发生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请你厅依照有关规定,组织本部门及督促下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事故查处事项,并于201322日前将查处情况报告我部(附事故调查报告、政府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处罚文件等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楼孝荣,010-58933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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