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各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
云国税函[1998]229号 |
【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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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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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100108 |
【法规层次】 |
109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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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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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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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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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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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各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371号)转发给你局,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昆明营业部属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由海通证券有限公司统一缴纳,请认真按有关规定做好企业所得税就地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