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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 效 性】 晋地税政发[2002]1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山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农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2]74号转发给你们。为了保证我省地税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为晋地税人便字[2002]61号所确定的范围。

    二、关于《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实施方案》第八条第二款所涉及的“可适当降低分数标准”问题,将由省局统筹考虑解决。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二OO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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