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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国债手续费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财企一[2000]18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浦东新区财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国债手续费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财税〔2000〕28号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O年八月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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