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豫建墙[2006]1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9100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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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
为促进我省混凝土多孔砖的规范发展,确保产品质量和建筑工程质量,我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河南省混凝土多孔砖发展导则》、《河南省混凝土多孔砖质量管理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河南省混凝土多孔砖发展导则
一、 产品概念
混凝土多孔砖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与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相同,是以水泥为胶结料,砂、石为集料,经计量配料、混合加水搅拌、振动加压成型、蒸气(或自然)养护而制成的混凝土制品。通常的规格尺寸为(240mm×115mm×90 mm),与烧结多孔砖相同。孔洞率≥30%。
产品特性为强度高、体积密度大、相对含水率以及碳化系数较高。
二、生产应用技术标准
JC943-2004 《混凝土多孔砖》(国家标准正在制定中)
DBJ41/T063-2005 《混凝土多孔砖建筑技术规程》
GB50003-200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2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137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
三、 生产规模
最低规模:按照国家对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单机单班年生产能力≥2.5万m3的要求计算,混凝土多孔砖生产线单线年产量应≥2000万块(折标砖)。
建议规模:省辖市宜发展规模为单线双班年生产能力≥6000万块(折标砖)的生产线,市区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大城市宜发展单线双班年生产能力≥1.2亿块(折标砖)的生产线。
规模划分:大型≥6000万块/年,中型3000~6000万块/年,小型2000~3000万块/年。
四、 生产工艺
①应设有对粗、细集料分区堆存均化处理的原材料堆场;②有一定储存量的干物料堆棚(对新投产企业二年内暂不要求);③3-4组分配料系统的大容量储料仓;④电子控制物料计量配料称(皮带称、矢重称等)⑤强制式搅拌机;⑥振动加压成型机;⑦蒸气养护室(仅对大中型企业要求);⑧满足28天龄期生产要求的产品堆场;⑨按国家标准要求企业必检试验项目齐全的化验室(化验室基本条件见《河南省混凝土多孔砖质量管理规程》)。
五、原材料要求(具体指标见附表)
水泥:应符合国家标准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中最低等级(即P?Ⅰ42.5;P?Ⅱ42.5或P?O32.5;P?O32.5R)要求。生产MU10级多孔砖时,混凝土配合比采用P?O32.5水泥用量不得低于10%。
粗集料:质量应符合GB/T14685标准要求,采用5mm~10mm天然卵石、碎石或同样粒径的重矿渣代替。
细集料:质量应符合GB/T14684标准要求。采用细度模数Mx≥1.6的河砂或采用细度相当的山砂及石屑等材料代替。
外加剂:应符合GB8076-1997标准要求。
粉煤灰:应符合GB1596-91标准要求,但掺加量不得大于水泥用量的1.0倍。
六、产品要求
混凝土多孔砖最低强度等级须达到MU10、孔洞率≥30%、抗冻性D15(强度损失≤25%、质量损失≤5%)、干燥收缩率≤0.045%、相对含水率等应符合JC943-2004标准中相应指标要求。用做建筑物基础的混凝土普通砖强度须≥MU15、抗冻性、干燥收缩率、相对含水率等指标应符合混凝土多孔砖标准中相应指标要求。
七、管理要求
新建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厂前应到市、县墙改办登记备案。
企业自投产之日起3个月内须申请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书。
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各项管理制度
附表:
混凝土多孔砖原材料主要技术指标
1、粗集料
碎石、卵石应符合GB/T14685-1993规定:⑴泥<1.5%粘土块<0.5%。⑵针片状颗粒<25%。⑶密度>2.5g/ cm3、松散体积密度>1500kg/ cm3,空隙率<45%。 ⑷碱集料反应合格。⑸强度>45MPa.压碎值:碎石<30%、卵石<16。⑹有害物质含量:硫化物与硫酸盐(以SO3计)<1%、氯化物(以NaCI计)<0.1%。⑺坚固性:质量损失<12%。
2、细集料
符合GB/T14684-1993规定:⑴细度模数≥1.6。⑵泥<5%、粘土块<1%。⑶有害物质含量:云母<2%、硫化物与硫酸盐(以SO3计)<1%。⑷坚固性:质量损失<10%。⑸密度>2.5g/ cm3,松散体积密度>1400 kg/ cm3,空隙率<45%。⑹碱集料反应合格。
3、粉煤灰
允许使用Ⅲ级灰 烧失量≤15% SO3≤3%,细度(0.045mm方孔筛筛余)<45%,需水量比<115%。
河南省混凝土多孔砖质量管理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和加强混凝土多孔砖企业的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生产混凝土多孔砖的企业。
第三条 本规程由河南省建设厅组织实施。
第四条 企业领导和职工要不断强化质量意识,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宗旨,积极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加强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及时排除影响质量的因素,确保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符合技术条件要求,出厂产品符合产品标准。
第五条 企业要严格执行混凝土多孔砖产品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要按照GB/T10300-88《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及本规程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制订企业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和各项责任制,推行方针目标管理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六条 企业的产品质量由厂长全面负责,质量管理机构在厂长直接领导下行使质量管理职权,企业职工的收入分配必须体现“质量第一”的方针,把产品质量与职工的荣誉和物质利益结合起来,使质量指标具有否决权。
第二章 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七条 混凝土多孔砖企业要按其生产规模大小设立专职或兼职质量管理机构,大、中规模(注)企业应设立专职机构,小规模(注)企业应设立专职或兼职机构,专职机构内应设化验室、生产质量控制组、质量管理组等。
化验室要符合《混凝土多孔砖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
兼职机构也要具有必要的检测手段。
企业规模暂按年产量划分,设计能力产砖6000万块以上为大规模,年产砖3000-6000万块为中规模,年产砖3000万块以下为小规模。多孔砖产量折算成普通标砖计。
第八条 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品质检验 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
(二)质量管理 根据产品标准的要求,制订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技术条件,并按质量管理规程或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对生产过程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产品质量的违章行为,应用数理统计等科学方式掌握质量波动规律,不断提高预见性和防范能力,使生产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三)产品监督 严格按产品标准鉴定出厂产品质量,签发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防止混等不合格品出厂。
(四)参与制定质量责任制及考核办法,评价各工序产品质量,为质量奖惩提供依据,行使质量否决权。
(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出厂产品不合格重大质量事故。
(六)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企业质量情况,企业领导和各级主管部门要支持其行使职权,不得无理干预,更不得借故打击报复,否则追究其责任。
第九条 质量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一)质量控制、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全厂职工数的1%(不满100人的企业配1名)
化验人员 大规模企业不少于5-8名(其中外观质检员2名以上)。
中规模企业不少于3-5名(其中外观质检员2名以上)。
小规模企业不少于2名(其中外观质检员1名)。
各规模企业化验人员要相对稳定。
(二)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混凝土多孔砖生产工艺,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经验,有一定组织能力,思想觉悟较高,能坚持原则。化验人员必须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水平,思想好,并经专门培训考核,取得一级质检站(或中心)颁发的操作合格证。
第三章 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条 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有混凝土多孔砖企业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生产流程控制图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技术条件,质量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检验保证制度、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仪器设备管理、维修、校验、检验对比、业务培训、考核、重检等制度),奖惩制度,质量技术档案、资料、报表管理及上报制度,计量管理制度,产品出厂合格制度,访问用户制度,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制度。
第十一条 检验对比制度
(一)为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企业每年要按对比项目和允许误差要求,对化验员进行抽查性考核一次,其考核结果作为技术晋级的依据。
(二)大规模的企业,每年应向省级建材产品质检中心抽(送)样一次接受监督或进行对比试验;中规模企业每年向市级建材产品质量监督站送样一次进行对比,其结果作为对企业检验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检验对比项目允许误差(参照执行)
充许误差范围 对比检验范围 | 同一检验室不大于 | 不同检验室不大于 | 误差类别 | 对比产品 | 备 注 |
强度等级 | 一个等级 | 一个等级 | 绝对 | 混凝土多孔砖 | 不同砖试样五或十块平均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