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12〕5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江苏韩通重工有限公司舾装码头1号泊位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的请示》(通政请〔2012〕62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苏韩通重工有限公司舾装码头1号泊位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二、望你市督促码头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认真研究落实口岸查验机构提出的改进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的意见。
三、码头对外开放后,要加强职工相关法律、法规、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使对外开放各项工作实现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江苏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