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分局(局)、各县局(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处室: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专项检查扎口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国税函[2003]3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专项检查扎口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