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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豫国税函[2006]4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河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6]4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此通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强对汇总纳税企业的管理。

    二00六年二月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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