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汇编》中所列商品归类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汇编(第二部分)》目录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