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琼地税发[2003]27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海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违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8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内容做好契税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于6月28日前上报省局,省局将根据各市县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的,要立即纠正,对有错不改的,省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