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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普通发票网上验旧的公告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为了加快实现税收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进程,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减少税务机关前台进行发票验旧手工操作环节,提高发票验旧供新的工作效率,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普通发票网上验旧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是税务机关通过国税网站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导入(或录入)普通发票开票数据的功能,进行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普通发票实现网上验旧后,纳税人仍须按规定持物理票到税务机关进行查验。

二、“普通发票网上验旧”的前提条件。

(一)对开通网上办税的纳税人,由主管税务机关直接为其开通发票网上验旧业务。

(二)未开通网上办税的纳税人,需在国税网上办税大厅注册用户,打印网上办税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为纳税人开通发票网上验旧业务。

三、“普通发票网上验旧”的实施时间。惠城区国税局所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从2014年3月20日起实施,其他县(区)国税局、市局直属分局所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从2014年4月1日起实施,具体操作按《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操作手册》所示流程自行上网进行。

四、《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操作手册》的索取。纳税人可在全市各办税服务厅领取或在惠州国税网站(网址:http://hz.gd-n-tax.gov.cn)自行下载《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操作手册》。

五、纳税人如果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3月4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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