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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撤销江苏冶金职工大学等8所成人高等学校建制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6〕9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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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撤销有关成人高等学校建制的请示》(苏教发〔2006〕84号)悉。经研究,同意撤销江苏冶金职工大学、江苏对外贸易职工大学、苏州市职工大学、苏州教育学院、苏州市职工业余大学、苏州市建筑局工程职工大学、南通市职工大学和扬州市职工大学等8所成人高等学校建制。请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6〕9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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