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时 效 性】 穗地税函[2005]10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9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5]2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