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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龙江森工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时 效 性】 黑地税函[2002]14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黑龙江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龙江森工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8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确定了集团三级企业合并纳税范围(名单附后),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汇缴成员企业的监管工作。汇缴成员企业情况发生变化,经省地税局审核确认后予以调整。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龙江森工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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