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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纳税申报地点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沈地税发[2005]8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辽宁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纳税申报地点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发〔2005〕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纳税申报地点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发〔2005〕69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纳税申报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五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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