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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商务部等五部委《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关于贯彻实施《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时 效 性】 京国税发[2007]5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商务部等五部委《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令[2006]18号)和《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意见》(商建发[2007]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7年3月12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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