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豫国税发[2008]3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河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培训中心,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国家税务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二月十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