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淮安市国家税务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7]1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