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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时 效 性】 湘财税〔2014〕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湖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市州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1月7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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