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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告[2011]5号

【时 效 性】 证监会公告[2011]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证券法规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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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为了正确理解与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比例计算的规定,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有关比例计算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1号》,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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