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渝国税发[1998]16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23 | 【文 号】 | 重庆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万州、黔江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1998]1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地要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深入开展各项税收检查,全面落实政策调整措施,努力完成今年的收入任务。
各地检查清理情况于8月20日前书面报告市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