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6年第1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7100 | |
【法规层次】 | 106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国际海事组织于1997年9月26日通过了《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97年议定书。该议定书已于2005年5月19日生效。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2006年3月15日向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交存了加入《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97年议定书的文件。
现接到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通知,根据有关规定,该议定书将于2006年8月23日正式对我国生效。
现将该议定书中文本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97年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