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关于我国加入《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97年议定书的公告

【时 效 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6年第1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7100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国际海事组织于1997年9月26日通过了《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97年议定书。该议定书已于2005年5月19日生效。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2006年3月15日向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交存了加入《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97年议定书的文件。

    现接到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通知,根据有关规定,该议定书将于2006年8月23日正式对我国生效。

    现将该议定书中文本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97年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六年七月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