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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完成第一轮自治区专业志编纂任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 效 性】 内政字 [2005]16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61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内蒙古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地方志工作,全面完成第一轮《内蒙古自治区志》编纂任务,现就加快完成第一轮自治区专业志编纂任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纂任务

  我区第一轮自治区专业志编纂规划要求编纂完成专业志75部,现已出版27部,正在编纂和尚未编纂的48部。根据编纂规划总体要求,正在编纂中的自治区专业志要在2006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未开始编纂的要在2007年5月1日前全部完成。具体编纂任务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第一轮《内蒙古自治区志》各专业志编纂任务分配表

序号志 书 名 称承 编 单 位完成时间备 注
1《档案志》自治区档案局2005年12月
2《气象志》内蒙古气象局2005年12月
3《财政志》自治区财政厅2006年6月
4《对外贸易志》自治区商务厅2006年6月
5《水利志》自治区水利厅2006年6月
6《林业志》自治区林业厅2006年6月
7《供销合作社志》自治区供销合作社2006年6月
8《民政志》
9《区域建置志》
自治区民政厅
2006年6月
2006年6月
10《文化志》自治区文化厅2006年6月
11《教育志》自治区教育厅2006年12月
12《税务志》
内蒙古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06年12月
 
 
13《地震志》内蒙古地震局2006年12月
14《金融志》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2006年12月
15《乡镇企业志》自治区乡镇企业局2006年12月
16《出入境检验检疫志》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6年12月
17《文物志》自治区文物局2006年12月
18《发展和改革志》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5月
19《土地志》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7年5月
20《人口和计划生育志》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7年5月
21《公安志》自治区公安厅2007年5月
22《司法志》自治区司法厅2007年5月
23《卫生志》自治区卫生厅2007年5月
24《外事志》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07年5月
25《环境保护志》自治区环境保护局2007年5月
26《出版志》自治区新闻出版局2007年5月
27《体育志》自治区体育局2007年5月
28《人大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07年5月
29《政协志》自治区政协办公厅2007年5月
30《审判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5月
31《检察志》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07年5月
32《民族志》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07年5月
33《宗教志》自治区宗教局2007年5月
34《建设志》自治区建设厅2007年5月
35《工商行政管理志》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5月
36《旅游志》自治区旅游局2007年5月
37《共青团志》自治区团委2007年5月
38《妇联志》自治区妇联2007年5月
39《民主党派志》自治区民主党派机关行政处2007年5月
40《草原志》
41《沙漠志》
内蒙古农业大学生态环境学院
2007年5月
2007年5月
 
 
42《社会科学志》内蒙古社会科学院2007年5月
4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志》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5月
44《烟草志》内蒙古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2007年5月
45《民俗志》
46《方言志》
47《人物志》
48《总卷》
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5月
2007年5月
2007年5月
2007年5月

  二、组织领导

  编纂地方志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优秀文化传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时代的高度,充分认识编纂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领导,把修志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中,真正做到“五到位”,即: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别成立专业志编纂委员会,由一位领导同志牵头,并选择熟悉业务、具有敬业精神的人员担任主编或编辑,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按期完成专业志编纂任务。

  三、经费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修志工作经费(含出版印刷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以保证正常工作的开展。

  四、队伍建设

  各部门、各单位要挑选具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专长,并有志于地方志事业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同时,各专业志编纂委员会要广泛吸收有关专家、学者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离退休干部参与专业志的编纂工作,并给予受聘人员适当报酬。

  五、督促检查

  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要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志》编纂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要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总结和推广各部门、各单位在修志过程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并加强对编纂专业志的业务指导工作。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志》编纂方案

  2?《内蒙古自治区志》行文规则

  3?《内蒙古自治区志》校对规则

  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志》编纂、评审、出版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〇〇五年七月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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