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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时 效 性】
成地税函[2005]15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16
【文 号】
四川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5]21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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