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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粮食商业企业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时 效 性】
[86]湘税二字第63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湖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州、市税务局:
我省经营平价粮油的粮食商业企业,由于购销价格倒挂一般都有亏损,须国家财政补贴。为此,对经营平价粮油的粮食商业企业(含利改税城市粮店),从今年十月一日起暂免征收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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