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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实行统一税制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晋税流发[1994]4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山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行署、市、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08号《关于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实行统一税制后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实行统一税制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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