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京地税地[2007]2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土地增值税 | |
【法规层次】 | 110 | 【文 号】 | 北京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市局将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另行下发。
二ОО七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