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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集贸市场地方税收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马地税[2005]11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安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集贸市场地方税收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地税[2005]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认真收集整理,分析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及时上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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