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
首页
通知公告
常见问题
政策法规库
课程安排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库
>
其他法规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收取的免税农村电网维护费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赣国税函[2005]27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收取的免税农村电网维护费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778号)转发给你们,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