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赣国税发[2007]21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9100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江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工作的意见》(赣国税发〔2007〕181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各设区市国税局于2007年11月20日之前,将落实总局、省局工作意见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报送省局(征收管理处)备案。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