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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财税〔2005〕9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湖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为支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冲抵风险准备款项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2004年用417.18亿元税前利润冲抵其风险拨备有关款项;在2005年上半年用税前利润冲抵风险拨备的剩余缺口237.8l亿元,不足冲抵部分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税后利润弥补。
二、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2004年用于分配的51.16亿元利润,按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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