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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有关...

【时 效 性】 深国税办转字[2007]24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处室,各区局、分局,稽查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有关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7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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