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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行中国京剧艺术系列(第三组)彩色金银纪念币的公告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银行法规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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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01年12月13日发行中国京剧艺术系列(第三组)彩色金银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6枚,其中金币1枚,银币5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金银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该套彩色金银纪念币正面图案相同,为颐和园德和园大戏楼,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1.1/2盎司彩色纪念金币背面图案为京剧《群英会》人物造型,并刊面额。

    2.1盎司彩色纪念银币(一套四枚)背面图案,分别为京剧《将相和》、《游龙戏凤》、《拾玉镯》、《宝莲灯》人物造型,并刊面额。

    3.5盎司彩色纪念银币背面图案为京剧《水漫金山》人物造型,并刊面额。

    二、金银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一)1/2盎司彩色纪念金币为精制币,含纯金1/2盎司,成色99.9%;形状为圆形,直径27毫米,面额200元,发行量8000枚。

    (二)1盎司彩色纪念银币(一套四枚)为精制币,含纯银1盎司,成色99.9%;形状为圆形,直径40毫米,面额10元,发行量38000套。

    (三)5盎司彩色纪念银币为精制币,含纯银5盎司,成色99.9%;形状为长方形,规格90毫米×40毫米,面额50元,发行量11800枚。

    三、该套彩色金银纪念币分别由瑞士PAMP公司及瑞士HUGUENIN+KRAMER MEDAILLEURS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中国人民银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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