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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中共石家庄市委关于废止和失效文件的通知

【时 效 性】 石国税发[2003]10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河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共石家庄市委关于废止和失效文件的通知》(石字[2003]65号)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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