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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活动常设机构判定及利润归属问题的批复

【时 效 性】 深地税发[2006]453 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活动常设机构判定及利润归属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694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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