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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使用税减免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浙地税三[2000]7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车船税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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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近据反映,因燃油价格上涨等因素,我省部分地区渔业生产形势严峻,渔民负担较重,为配合省政府关于减轻渔民负担的有关措施,特明确如下:

    对个别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渔民),如缴纳车船使用税有困难的,报经市、县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给予定期减免车船使用税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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