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北京市交通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交通部、财政部《关于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计费依据等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时 效 性】 京交征字[92]第125号京财综[1992]32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市属各局、总公司:

    现将交通部、财政部交财发〔1992〕111号《关于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计费依据等问题的补充规定》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交通部、财政部关于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计费依据等问题的补充规定  交财发〔1992〕111号(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