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赣地税函[2005]14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8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江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南昌昌航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洪地税文[2005]225号)收悉。南昌昌航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是2001年成立的新办高校后勤实体,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2]147号/a>)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该企业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1211954.71元。免征税款应用于企业发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