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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中设江苏机械设备进出口集团公司2001年度工资总额扣除标准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国税函[2002]11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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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根据省局《关于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1998)621号]精神,现将中设江苏机械设备进出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2001年度工资总额计提分配情况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核实。凡各企业工资总额的计提数大于工资实发数的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并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附件:中设江苏机械设备进出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2000年度工资总额扣除标准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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