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
市地税发[2000]210号 |
【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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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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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100108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陕西 |
【首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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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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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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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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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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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陕地税发[2000]134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干部学习文件规定,吃透政策精神,正确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