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省政府关于授予200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的决定

【时 效 性】 苏政发〔2009〕10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省高校深入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取得了一批优秀教学研究成果。经组织评审,决定授予南京大学《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等20项成果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希望各高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奖项目

二○○九年八月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