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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管局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及行驶证作废的公告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已于2005年12月31日办理了一批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现予以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及行驶证作废。机动车所有人也可直接向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联系电话:87625130)查询作废的机动车号牌号码。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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