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国税函[2007]28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8 | |
【法规层次】 | 104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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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徐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所属企业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冀国税函[2007]208号),同意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其所属企业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六处收取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25万元。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六处在标准以内上缴的管理费可以在税前扣除,超过标准上缴的,应进行纳税调整。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