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第14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专利代理机构已经予以撤销,现公告如下:
1.北京华旗新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哈尔滨市南岗区宗康专利事务所
3.上海新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上海畅茂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5.安徽合肥大夏专利事务所
6.襄樊市开创专利事务所
7.株洲市美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8.深圳市迪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特此公告。